发布时间:2020-11-27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但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垃圾错投、混投、无序堆放以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对垃圾处理不当、垃圾长期无人清理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地区或部门还没有建立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且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垃圾“没人管”的现象。同时,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不强,没有把此项工作当作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只有加大管理力度、创新管理模式,才能避免更多类似问题出现。
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分类习惯。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社会动员发动,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有效的督促引导,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来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其次,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主体责任。要想真正让垃圾分得好、有人管,就要明确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不同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不同的责任主体负责监管。比如,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管的由自管的单位负责;农村居住地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进而,通过立法明确责任主体的职责,进一步压实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责任主体必须履行自己作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的义务,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在小区内按规定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明确不同种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垃圾的行为等。
最后,要加大考核力度,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强化垃圾分类督查考核,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提质增效两个方面,完善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为核心的督查考核体系,加大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绩效和垃圾减量的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水平。